適用范圍
主要用途:用于連續(xù)監(jiān)測煤礦井下各工作場所的甲烷氣體濃度。
適用范圍:煤礦、隧道及各種地下工程。
適用人員:煤礦管理干部、安全監(jiān)察人員、通用管理人員、機電維修人員及井下流動作業(yè)人員。
使用說明
可適用于煤礦井下,或其他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的工作環(huán)境中使用。
1.儀器在煤礦井下使用時,按“調?!辨I只顯示:時間、電池電壓。儀器的調校只能在地面充電時,開機按“調?!辨I后才能實現(xiàn)。避免了儀器井下使用時的誤操作。
2.在正常狀態(tài)下,按“調?!辨I不放再按“調零”鍵,實現(xiàn)儀器的自檢功能。按“調零”鍵顯示累計工作天數(shù)。
3.報警儀應具有超限保護載體催化元件的功能,并使顯示值維持在超限狀態(tài)。
4.報警儀進行充電時,有充電紅燈指示、充電完成關斷及綠燈指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