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滌用水
水有軟水和硬水之分。硬水中含有石灰質鹽類,洗滌時易和洗滌劑合成不溶于水的沉淀物和臟的東西一起留在衣物上,不僅浪費了洗滌劑,而且還使衣物變黃發(fā)灰、發(fā)粘、變脆。所以一定要使用軟水。
硬水變軟水
最簡單的方法是把水煮沸,放涼后再用。也可將少量食鹽放入水中攪拌,使水中的鈣、鎂鹽沉淀。待靜置后,去掉沉淀物,水就被軟化了。
水溫的控制
水的溫度與去污能力有關,溫度高、洗滌劑的溶解度高,去污效果就好。但有的織物不耐高溫,導致縮水,失去光澤,以至變脆,所以宜用溫水(30℃—40℃)。
洗滌劑的適當用量
洗滌劑過少,則無去污力,用量過多,不但浪費洗滌劑,而且還反之降低去污力。洗滌劑無特殊說明時,濃度在0.2—0.5%左右去污力效果,一般做法是將洗滌劑放入盆中,然后沖入溫水化開,從機器投料口處倒入洗脫機中。
洗滌劑的使用方法
洗滌劑無特殊說明時,應先配制成合理濃度的洗滌液,將衣物放入浸泡,一般以15分鐘左右為好,衣物過臟時,可適當延長浸泡時間,但不宜過長,否則會因“水解”作用而降低衣物的壽命,損傷衣物纖維。
衣物烘干
一般衣物都不宜在烈日下暴曬,洗滌工序完成后,應進行烘干程序,烘干溫度因衣物質地的不同而隨時調整,一般控制在40℃—50℃之間,烘干至七、八成干時,應取出在通風干燥處晾干,以免烘干機滾筒內溫度高而使衣物褶皺,取出的衣物要拉挺,絨線織物要攤平在平板上晾干。針織品要趁濕用手拉扯呈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