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概述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 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guī)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huán)境保護。該 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子電氣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lián)苯和多溴二苯醚,增加鄰苯4項,共10項物質。
標準及法規(guī)要求
歐盟法規(guī)/指令:2011/65/EU
RoHS2.0
RoHS 2.0 (2011/65/EU)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并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實施(2002/95/EC同日廢止),RoHS 2.0 在原RoHS指令的基礎上將產品范圍擴大到十一大類,要求各成員國確保EEE以及包括其維修部件或再利用或者電纜或者升級其功能/容量的部件等符合新指令 要求。RoHS 2.0對均質材料給出了明確的定義,規(guī)定了制造商,授權代表,進口商,銷售商等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制造商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起草必需的技術文件,依據第768/2008/EC號決定附錄II中規(guī)定的模型A執(zhí)行內部的生產控制程序,同時還需提供符合性聲明,產品合格后才可以在終端產品上加貼CE標志。同時要求制造商在產品投放市場后保存相關技術文件,符合性聲明10年。指令涉及41條豁免項目,并且會不斷進行更新。
中鏈氯化石蠟(MCCPs)和四溴雙酚 A(TBBP-A)被推薦納入歐盟 RoHS 限制物質清單
2021 年 3 月 22 日,歐盟 RoHS 咨詢機構(Oeko-Institut)在其網站上發(fā)布了“關于支持限制物質清單評審及新豁免提案評估的研究”(Pack 15)的最終報告,報告中推薦將中鏈氯化石蠟(MCCPs)和四溴雙酚 A(TBBP-A)兩項物質列入 RoHS2.0 附件 II 的限制物質清單。
中國RoHS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實施日期:2007年3月1日)
由國家七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guī)定,電子信息產品在設計、生產和銷售過程中應當符合電子信息產品有毒、 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必須標注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名稱及其含量,標注電子信息產品環(huán)保使用期限等。管理辦法采取了“兩步走”方 式,第一步,在管理辦法生效之日起,要求進入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以自我聲明的方式披露相關的環(huán)保信息。
配合管理辦法實施的標準包括:SJ/T 11363-2006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被GB/T 26572-2011取代),SJ/T 11364-2006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和SJ/T 11365-2006 《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被GB/T 26125-2011/IEC 62321:2008取代)。SJ/T 11363-2006中規(guī)定,每個檢測單元中鉛(Pb)、汞(Hg)、六價鉻(Cr(VI))、多溴聯(lián)苯(PBBs)和多溴聯(lián)苯醚(PBDEs)的含量分 別不得超過1000ppm,鎘(Cd)的含量不得超過100ppm;依據SJ/T 11364-2006,某種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在電子信息產品的均質材料中不含,或含量在SJ/T 11363-2006 標準規(guī)定的限量要求以下,則該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對應的含量標注為“○”;若某種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在該部件中含有,即含量超過SJ/T 11363-2006 標準規(guī)定的限量要求,則該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對應的含量標注為“×”,如下表所示。
若產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即全部標注為“○”,則按如下左圖綠色環(huán)保標示;否則按如下右圖標示,并在產品說明書中提供所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及含量。
第二步,對進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實施嚴格監(jiān)管,需要實現有毒有害物質的替代或達到限量要求,然后經過強制認證(3C認證)才可以進入市場。
物質名稱 |
縮寫 |
限值 |
常規(guī)測試方法 |
鉛 |
Pb |
0.1% |
IEC 62321-5:2013 |
汞 |
Hg |
0.1% |
IEC 62321-4:2013+AMD1:2017 CSV |
鎘 |
Cd |
0.01% |
IEC 62321-5:2013 |
六價鉻 |
Cr(VI) |
0.1% |
IEC 62321-7-2:2017 or IEC 62321-7-1:2015 |
多溴聯(lián)苯 |
PBB |
0.1% |
IEC 62321-6:2015 |
多溴聯(lián)苯醚 |
PBDE |
0.1% |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DEHP |
0.1% |
IEC 62321-8:2017 |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
BBP |
0.1% |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
DBP |
0.1% |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
DIBP |
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