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S1系列礦用一般型自動開關
1概述
QDS1系列礦用一般型自動開關(以下簡稱自動開關),是作為架線式電機車主電路的電源總開關和過電流保護之用。
1.1型式:礦用一般型 標志:KY
1.2產(chǎn)品執(zhí)行標準GB12173-2008《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及QB/JD002-2009《QDS1系列礦用一般型自動開關》。
2、礦用自動開關,礦用電機車自動開關,QDS1-1S,QDS1-2S,QDS1-3S礦用自動開關基本參數(shù)
型號
額定電壓
電流
工作制
質量(KG)
QDS1-45/250
250
45
小時制
12
QDS1-70/250
250
70
QDS1-100/250
250
100
QDS1-140/250
250
140
QDS1-350/250
250
350
QDS1-140/550
550
140
QDS1-200/550
550
200
QDS1-240/550
550
240
QDS1-300/550
550
300
QDS1-450/550
550
450
QDS1-600/550
550
600
QDS1-350/600
600
350
QDS1-410/750
750
410
外型及安裝尺寸見附圖
3、礦用自動開關,礦用電機車自動開關,QDS1-1S,QDS1-2S,QDS1-3S礦用自動開關使用環(huán)境條件
3.1海拔不超過2000m;
3.2周圍空氣溫度為-20—+40度;
3.3最濕月月平均最大相對濕度為95%,(同月月平均最低溫度不大于25度)
3.4相對于機車的縱向、橫向和垂直方向的振動、振幅應符合下列條件:(f—振動頻率,a—振幅);
A=25/F(F為2-10HZ)
A=250/F(F為10-50HZ)
3.5相對于機車的縱向,具有加速度不大于30m/s的沖擊;
3.6相對于正常位置的傾余不大于10度;
3.7在空氣中無足以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氣體及導電塵埃;
3.8適用于無甲烷和煤塵爆炸性混合氣體的環(huán)境中;
4、礦用自動開關,礦用電機車自動開關,QDS1-1S,QDS1-2S,QDS1-3S礦用自動開關結構特征
自動開關為礦用一般型,其結構性能符合GB12173-2008《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標準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已由國家規(guī)定的防爆檢驗單位審查合格。
自動開關由動觸頭和靜觸頭、過荷保護線圈、動作機構(吸鐵裝置、脫扣聯(lián)鎖)及操作手柄、滅弧盒組成,全部帶電零件裝在絕緣板上,動觸頭與操作柄相連,端面有編織銅帶與負荷線圈聯(lián)結,吸鐵部分有弧裝置屬快速動作型式,當手柄在關合位置時,手柄釋放后,觸頭因被卡子扣閂,處于關合狀態(tài),當發(fā)生過荷短路時過荷保護線圈將吸鐵吸下,扣閂釋放,觸頭在彈簧壓力下快速斷開。
5、礦用自動開關,礦用電機車自動開關,QDS1-1S,QDS1-2S,QDS1-3S礦用自動開關使用及維護
5.1自動開關應固定在電機車駕駛室內(nèi)的適當位置,右側面進線和出線孔,在安裝前要檢查開關內(nèi)外是否因搬運而造成損傷。
5.2檢查銘牌,整定電流是否與要求相符。
5.3檢查電纜線是否完好,電纜皮不要與手柄夾板相摩擦。
5.4電纜的端頭鍍錫后裝夾于線夾中。
5.5檢查所有接線是否良好,所有緊固件是否牢固。
5.6檢查脫扣裝置是否靈活可靠,不應有卡住和失效的情況。
5.7觸頭表面損傷部分,可以用鈿銼修整,應保持接觸可靠,表面光潔,觸頭表面磨損和燒傷特別嚴重的,應更換新件。
5.8要經(jīng)常保護自動開關的清潔,除去積聚的污物和塵土
5.9經(jīng)過維修后的自動開關,應符合原有技術性能的要求,應達到一般出廠檢驗標準要求后才能使用。
5.10注意外殼上“嚴禁帶電打開”警示,需開蓋檢查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6、礦用自動開關,礦用電機車自動開關,QDS1-1S,QDS1-2S,QDS1-3S礦用自動開關產(chǎn)品的成套性
隨同產(chǎn)品一起供應的文件有:
6.1產(chǎn)品合格證一份
6.2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一份。
7訂貨須知
7.1訂貨時須注明自動開關的型號和規(guī)格。
7.2如有其它技術要求,應在訂貨合同內(nèi)注明{如使用環(huán)境的特殊要求或增加備件數(shù)量等}
7.3訂貨方式來電來函均可。
7.4我公司代托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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