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證機構
越南認證中心(QUACERT)由越南科技部設立,隸屬于越南標準和質量局。其職責主要包括產品認證,體系認證和培訓等業(yè)務。此外,越南標準和質量局下有三個質量保證和測試中心(QUATEST)負責產品認證檢測,其職責主要包括對進出口產品的檢驗、生產設備越南認證縱覽的確認、測量設備的計量和確認、產品測試和審查、產品和質量體系評定及培訓、咨詢等。越南認證中心和三個質量保證和測試中心都是指定合格評定機構,可以根據(jù)強制性技術法規(guī)進行認證。
二、認證制度
越南開展的認證制度共兩大類:一是質量管理體系,二是產品認證。其中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管理體系(QMS)、環(huán)境管理體系(EMS)、職業(yè)健康安全體系(OHS)、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機產品認證和有機農業(yè)GAP認證等制度。對高風險食品衛(wèi)生和安全產品,法令要求必須經(jīng)過HACCP認證。另外,還依據(jù)相關法律對藥品加工企業(yè)開展GMP認證等。越南的產品認證體系,包括自愿認證和強制認證兩大體系,其中自愿認證適用于《產品和商品質量法》中定義的低風險產品,而高風險產品必須進行強制認證。越南總理決議50/2006/QD-TTg《強制性質量控制產品目錄》中列明了強制性認證產品,指定部委將根據(jù)政府指派制定特定產品技術法規(guī)和程序,指定合格評定機構進行合格評定,及指定授權機構進行注冊并對整個合格評定過程進行監(jiān)督?!赌夸洝穼?大領域涉及114種產品實施國家質量檢驗,并作為國產和進口產品市場準入管理的范圍。主要包括(1)醫(yī)療設備和醫(yī)療用疫苗共17類產品。(2)漁業(yè)飼料、即食類水產品和即食食品共16類產品。(3)除草劑和殺蟲劑、肥料、獸藥及獸藥原料以及動物飼料等共19類產品。(4)工業(yè)用炸藥和用于地下開采的防爆設備共4類產品。(5)船用起重機,起重機,移動式吊運架、起重、操作、裝卸機械等共18類產品。(6)建筑相關產品,如水泥、天花板、地板的鋼筋、鋼片等共8類;(7)勞動、殘疾人和社會事務相關產品,如工業(yè)安全頭盔、防塵口罩、壓力容器和鍋爐以及電梯等共12類產品。(8)摩托車安全頭盔、兒童玩具、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電熱水壺、無鉛汽油和柴油燃料等20類產品。
認證程序自愿認證適用于《產品和商品質量法》中定義的低風險產品。自愿認證以越南標準(TCVN和TCCS)或者其他適用的國際標準為依據(jù)。自愿認證可以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也可以由認證申請方采用自我聲明的形式。認證機構依據(jù)越南國家標準(TCVN)進行符合性認證(COC)時,需要在越南標準和質量局(STAMEQ)進行注冊,注冊時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1)注冊表(24/2008/QDBKHCN號決議附錄III)。(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3)認證資質證明文件。(4)認證證書及認證標志副本。注冊的認證機構可依據(jù)注冊范圍內的標準對產品、貨物、服務、過程、環(huán)境等頒發(fā)證書,證書有效期不應超過3年。獲證方可在產品及貨物上使用相應認證標志。認證申請方依據(jù)標準進行符合性聲明時,如果所依據(jù)的標準是越南國家標準(TCVN),認證申請方需向地方標準及質量部門發(fā)送聲明通知(DeclarationNotice)及其他相關文件。如果聲明以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結果為基礎,所提供的相關文件應包括:認證證書副本和認證對象描述。如果申明以根據(jù)認證申請方自我評估的結果為基礎,所提供的相關文件應包括:認證對象、ISO9001認證證書副本或者生產程序及質量管理計劃、帶有測試結果的合格評定報告。地方標準及質量部門在收到完整文件后7天內,需向認證申請方發(fā)送確認通知。
強制性認證適用于《產品和商品質量法》中定義的高風險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以技術法規(guī)為依據(jù),其中國家技術法規(guī)(QCVN)由各部委和部級單位頒發(fā),地方技術法規(guī)(QCDP)由各省或直轄市的人民委員會頒布,所有技術法規(guī)都是強制性的。強制性認證包括合格評定和符合性申明注冊兩個步驟。合格評定由指定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或者由認證申請方依據(jù)指定實驗室的檢測結果進行。進行注冊時,認證申請方向各地進行商業(yè)注冊的機構提交聲明通知(Declarationnotice)及其他相關文件。如果申明以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結果為基礎,所提供的相關文件應包括認證證書副本和認證對象描述。如果申明以根據(jù)認證申請方自行評定的結果為基礎,提供文件應包括:認證對象描述、測試結果、ISO9001認證證書副本或者生產程序及質量管理計劃、定期監(jiān)督的計劃、合格評定報告及其相關文件。地方標準及質量部門在收到完整文件后7天內,向認證申請方發(fā)送確認通知。